每週135分享自媒體、直播營運心得。

我們上一次的心得分享提到不好的爆紅是去惡意抹黑你的競爭對手,說人家不好,你也可以爆紅。相對的代價是上法院,官司纏身。

所以今天的分享是如何保護自己版權,希望提供這個價值給各位。

我們之前提到所有平台裡,臉書是最嚴格的,他會掃描你的音樂,一旦發現有版權疑慮,直接把你影片禁播甚至消音,讓你直播都沒聲音。你可以申訴。請臉書將你的影片恢復聲音。AI機器人無法判斷合理使用。

所以你被消音或是被收到警告說你上傳影片有侵權,可以提出申訴。只要是合理使用。影片就沒有問題。

怎樣是2次創作可以合理使用呢?

比如說很多人都在做的---電影翻譯配音,電影片段心得解說。

改編別人素材,作品加入講解,是可以合理使用2次創作。

用別人的創作影片講解不能用太久,不然又被告完全是抄襲模仿。

最好的方式當然是你跟版權主有事先通知你要合理使用他的創作,先講好。沒講好,別人哪看是看到你的創作只用了他的一句話,都可以想告你侵權。很多作家也都有這樣的官司。

所以有的人創作,賣自己課程,會很小心看看這個畫家、作家是否已沒?你採用孔子的話 ,孔子不會告你。

有的版權主賣了自己的ID給經銷商使用。也是會有後悔的,最著名的是李子柒   把自己的品牌賣給別的食品經銷商,別人用你的名字大賣特賣,後來後悔,開始打官司,有爭議,自己的頻道也不用做了。

如果你的作品影片花了很多時間精心創作 ,就應該有自己LOGO  放上警語  ,不要放別人也拿去2次創作、  牟利。

如果你是好心分享,希望廣分享,  也放上自己LOGO  ,打打名氣。

合理使用不是由臉書或YT平台判斷,而是法院。

所以你的評論,影片講的內容  ,如果暴紅被版權主看到  ,人家可以決定要不要上法院告你。

所以才說要說好話做好事,不能惡意抹黑 

跟人合作版權分享,最好打契約  ,契約說清楚  以免日後官司。

臉書抓得很嚴格,就是想避免警察、法院一天到晚找他要資料,因為有人要打官司告侵權。

有些笨蛋小偷用真名上網,打卡就被警察抓了。

所以有的網紅不用真名,用藝名 ,避免人肉搜尋之類困擾。

看到這裡有沒有覺得   :好麻煩啊   我做自媒體  教我要大量 模仿創作,  又不能都用別人東西創作  ,要合理使用素材又要小心  如果都搬運別人東西, 沒跟別人講  日後會有官司。

做網路知識變現,其實要注意的只有三點:

1.你拿別人創作素材有沒有加入自己想法跟觀點呢?

2.你用別人影片創作素材目的是要拿來賺錢還是只是興趣分享呢?

3.你用了多少別人創作影片素材的量?

還有一點就還是要存好心  ,說好話  做好事,   擋人財路的事不要做。

講解電影,不要把整部電影核心精華都全講完了,有可能還是被電影商告。

跟利益有關,賺錢的事  就會跟別人有競爭,  比流量,  比訂閱,  比粉絲量 也是有人買人頭,  衝流量  衝訂閱戶,  衝粉絲。

長期經營還是內容為王。

。關於合理使用  你可以如何避免侵權:註明出處和知識共享。

蒐集影片素材,使用音樂 用發布的平台許可的  比如說YT裡面有提供音樂素材。

或者花點錢去租借音樂。

今天分享重點就是:保護自己版權,和平台溝通  了解平台如果真有版權需要就去租借有版權的音樂素材 

希望今日心得分享對你們有幫助 。每周1、  3 、 5  早上8點分享  ,感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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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盡歡(鏡芳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